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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大学法学院J.D.申请概述
申请日期:2016年秋季至2017年2月1日
申请要求:
GPA以及LSAT成绩
GPA 75th / 50th / 25th percentiles: 3.96 / 3.86 / 3.75
LSAT 75th / 50th / 25th percentiles: 175 / 173 / 170
LSAT只需要参加一次。如参加一次以上,则哈佛法学院在评估时只会采用分数最高的一次。
申请审阅:录取委员会大致按照完成顺序来审阅所有申请。每份申请都会被看做一个整体来考虑,没有量化的审阅方法,也没有任何一位申请者会因为某项数据不达标而被不予考虑。完整审阅每份申请的时间根据具体情况各不相同。
哈佛法学院的评估包括许多因素,比如工作经验和申请者所展现的领导力,同时也包括无形的才能,比如活力、雄心、正确的决断力、克服逆境的能力、崇高的理想以及对他人的关心。哈佛法学院的录取委员会不仅寻求发现那些对于在法学院取得学术上的成功而言有重要意义的品质,同时也寻求那些对学生团队的多样化视野和经验、卓越表现、活力有所裨益的品质。
面试: 在审阅申请的过程中,申请者可能会受邀面试。这些面试将贯穿申请的全过程。
个人陈述:个人陈述为申请者提供了向录取委员会展示自己、自身背景、想法和资质的机会。个人陈述应限制在2页以内,使用11号字,1英寸页边距及双倍行距的格式。
通过个人陈述,录取委员会将申请者看待成一个个体和哈佛法学院的潜在学生。很多情况下,申请者在个人陈述中提供了更多有关他们如何为哈佛和法律共同体带来有益贡献的经验和能力的内容,阐明他们的学术背景和兴趣,或详细描述申请中的其他信息。鉴于每个申请者的经历不同,申请者自身才是决定个人陈述内容的最佳人选。
推荐信:哈佛法学院要求2封推荐信,但申请者可以提交3封。哈佛法学院强烈建议至少有一封推荐信来自学术渠道。从经验来看,2封经仔细推敲选择的推荐信比多封稍逊的推荐信更有效。推荐信应该来自于有充分机会对申请者本人来认真、独立地考察从而做出合理评估的人。至少应有一封推荐信是关于申请者的学术能力。哈佛法学院注意到,有些申请者,尤其是已离开学校若干年的申请者,会很难找到一位学术方面的推荐人。在这种情况下,来自共同工作的雇主的推荐信也会有所帮助。
可选陈述:录取委员会尽其最大努力来了解申请者在其背景下取得的成就,打造多样化的学生群体。如可以,申请者可以选择额外提交一份可选陈述来详细描述自己如何为哈佛法学院的多样化作出贡献。
额外信息:哈佛法学院鼓励申请者提供能够帮助其做出明智的录取决定的其他相关信息。申请者认为与其申请有关的任何信息均可。这类信息包括曾经影响了申请者学术表现的不寻常的情况,有关申请者存在身体残疾和学习障碍的描述或文件,展现强大学术能力的标准化考试成绩历史,或在教育和社会方面存在不利因素的历史。
如果申请者的近亲属曾就读于哈佛法学院,申请者可以在附录中增添这些信息。
决定日期:录取决定通常在申请提交的2个月后发出。哈佛法学院鼓励申请者在9月份申请开始后尽快提交申请。录取决定将以滚动方式(rolling basis)做出,因此在12月和5月之间都有可能收到录取决定。哈佛尽量在四月底之前将录取发放完毕。
哈佛大学法学院LL.M.申请概述
申请日期:2016年9月至2016年12月1日
录取人数(以2015年为例):从约1,600名申请者中挑选了181名,其中72%的人拥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托福成绩:非英语国家的学生需在申请前两年内参与托福考试,机考最低总分需达到100分,其中各单项成绩不低于25分。不接受雅思成绩。
个人陈述:申请者的个人陈述应该在1500字以下,超过该字数限制将不被允许。
a部分,即法律论述,应至少占到一半篇幅。脚注限于提供资源和引用,不计入总字数。
a. 该论述应简要描述申请者在其领域内感兴趣的一个重要议题或当前某国家、地区或世界正在面临的重要法律难题,并提供解决该问题的理论框架、法律分析或对策。
b. 申请者应向哈佛法学院告知个人情况,特别是申请者为何希望在哈佛攻读LL.M.学位,以及在哈佛攻读LL.M.学位与申请者过去所为和未来所求的联系。
推荐信(至少两封): 申请者应准备2封推荐信(大多数申请者提供3封)。哈佛强烈建议具有美国法学院J.D.学位的申请者提供3封推荐信,其中至少2封应来自法学院教员。
对申请者熟悉的法学院教员的推荐信,或申请者曾以专业能力为其工作过的人的推荐信最有帮助。每封推荐信的内容要比推荐信的数量重要的多。来自个人或家庭的朋友的推荐信,无论如何突出,基本上并无助益。
申请者需注意,哈佛法学院不接收通过LSAC递交的推荐信。
决定日期:三月下旬之前
风跃名校点评:
哈佛法学院与哈佛大学一样,是美国高等教育的代名词。哈佛法学院在众多的学科领域内都具有显著优势,例如公司法、证券法、竞争法、法经济学等部门都拥有大批优秀学者。不仅在商法上出类拔萃,哈佛法学院还拥有近五年来美国法学院论文引用量最高的教授——公法方向的凯斯•桑斯坦,他是现任美国总统奥巴马的密友和主要智囊之一,以及芝加哥大学的前同事。哈佛法学院教授进入近5年Faculty论文引用率总榜的数量为4位,高于Yale的3位;进入各部门法引用率前十的数量为15位,仅次于Yale的22位。作为美国最大的总统、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部长、大使、大亨等的培训机构,哈佛法学院在政府组织和私人部门都具有重大校友优势。
与小而美的耶鲁法学院不同,哈佛法学院是大而全的法学院的典范。哈佛法学院庞大的招生规模,为中国申请者被录取深造提供了机会,清华、北大、人大均有应届本科生被哈佛的J.D.项目录取。2015年清华北大对外经贸中国政法均有应届毕业生被哈佛J.D.项目录取,使其成为T3法学院对中国应届生最友好的JD项目。据了解,北大的被录取者LSAT为176和177,GPA3.8以上;清华的被录取者LSAT176。因此在学习成绩达到某个程度例如平均分88以上或者GPA3.8以上,LSAT175-176可能是个比较重要的门槛。
在T3法学院中哈佛LLM项目也是对应届小本最为友好的。2014年上海交大有一位本科生被其LLM项目录取,2015年仅清华大学便有两位LL.M.分别哈佛法学院录取。据说这两位清华LL.M.的个人陈述均关注中国司法改革议题。哈佛法学院LL.M.项目每年录取十来位中国申请者,其背景十分多元,同时包括全国各大法学高校无工作经验的应届生和在职律师、大学教师等。想冲击T3法学院的申请者或可将哈佛法学院作为主力申请。
哈佛LLM项目要求托福100分,各项分数均25以上,不接受雅思分数。哈佛LL.M.申请过程的最大特色是要求一篇长度不少于750字的essay,该essay必须提出和描述一个国内或者国际的法律问题,并且提出解决措施。用于引用的脚注不计算入字数。同时,申请者还需要提交一篇个人陈述,以上两篇文章字数加起来不得超过1500字。从今年的申请经验来看,哈佛LLM项目对于直接表明想做律师的本科生并无喜好,而是更偏爱在PS中表明想做学术尤其是研究与中国法治有关的问题的学生。在本科期间国际顶级的Moot Court比赛经历、扎实的社会调查或者学术项目经历均对申请会有作用。哈佛法学院的这一喜好是否会长期持续仍有待观察。
哈佛法学院每年暑假都会举办一个暑期学校项目,由哈佛法学院的教授亲自上课。对哈佛有兴趣的申请者可以申请参加,争取表现突出从而获得教授青睐。历史证明,这一路径对于哈佛法学院的申请是有作用的。